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蓝图:解读《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元描述: 深入解读《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探究其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保障、金融体系建设、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监管协同、人才培养、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并展望其未来发展趋势。
吸引人的段落: 作为中国经济的领头羊,上海正加速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颁布了《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是上海金融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从金融体系建设到改革开放,从服务实体经济到金融监管协同,从人才培养到营商环境优化,这部条例全面而细致地描绘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未来蓝图,为上海金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H2: 金融体系建设
《条例》明确了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总体目标,着力打造结构合理、分工协作、多元化专业性的金融体系。这将通过以下几个关键举措来实现:
- 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完善货币、外汇、债券、股票、期货和衍生品、保险、黄金、票据、信托、股权等金融市场,促进市场有序联动,强化监管协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 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打造国际竞争力强的金融机构。
-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完善信贷、股票、债券、信托、保险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发展期货和衍生品,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构建种类齐全、丰富多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本市设立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实现境内外互联互通,提升交易、支付、清算、结算、登记、存管、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的核心技术开发,提供定价、风险管理和金融担保品管理等服务。
关键词: 金融体系建设、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
| 关键举措 | 说明 |
|---|---|
| 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 完善货币、外汇、债券、股票、期货和衍生品、保险、黄金、票据、信托、股权等金融市场,促进市场有序联动,强化监管协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
| 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 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打造国际竞争力强的金融机构。 |
|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 完善信贷、股票、债券、信托、保险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发展期货和衍生品,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构建种类齐全、丰富多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
|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 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本市设立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实现境内外互联互通,提升交易、支付、清算、结算、登记、存管、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的核心技术开发,提供定价、风险管理和金融担保品管理等服务。 |
H2: 金融改革开放
《条例》强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 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高水平建设科创板,优化科创板发行承销、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市场交易、股权激励、退市监管等制度。
- 完善债券市场体系: 开展债券业务创新,建立央地债券监管协调和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债券市场国际化发展。
-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更多领域使用人民币,增强人民币计价、支付、结算、交易、投融资功能。
- 发展资产管理行业: 培育和集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投资范围,拓展参与主体,创新投资模式。
- 深化再保险中心建设: 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机构集聚,扩大再保险业务规模,提升特殊风险领域再保险有效供给能力。
- 完善其他金融领域开放: 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深化挂牌转让和登记托管业务,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推进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实现境内外互联互通。
金融改革开放的重点方向
| 重点方向 | 说明 |
|---|---|
| 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高水平建设科创板,优化科创板发行承销、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市场交易、股权激励、退市监管等制度。 |
| 完善债券市场体系 | 开展债券业务创新,建立央地债券监管协调和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债券市场国际化发展。 |
|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 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更多领域使用人民币,增强人民币计价、支付、结算、交易、投融资功能。 |
| 发展资产管理行业 | 培育和集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投资范围,拓展参与主体,创新投资模式。 |
| 深化再保险中心建设 | 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机构集聚,扩大再保险业务规模,提升特殊风险领域再保险有效供给能力。 |
| 完善其他金融领域开放 | 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深化挂牌转让和登记托管业务,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推进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实现境内外互联互通。 |
H2: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条例》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将金融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促进上海国际经济中心能级提升。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国家重大战略: 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推动科创金融发展: 推进上海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能级提升。
- 完善股权投资体系: 支持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完善投资退出绩效奖补机制,支持企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等落地运营,促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
- 支持产业并购投资: 支持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推动开展产业并购投资,鼓励产业并购基金推动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提高产业整合效率。
- 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支持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丰富产品和服务体系,开展团体标准等标准建设,参与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制定。
- 完善普惠金融体系: 推动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推动各区及相关产业园区建立融资服务中心,鼓励金融机构丰富贷款品种,提升首贷户比重,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 深化供应链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与链主企业合作,推进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开发差异化的融资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扩大供应链票据应用。
- 提升支付服务水平: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推进境内外支付机构合作,推动境外支付工具在本市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各类支付方式的便利性和包容性。
- 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健全养老金融体系,优化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协同发展,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提高老年人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适当性与安全性。
- 推进金融科技发展: 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产业集聚高地,在数字银行、保险科技、支付科技、证券资管、智能投顾、金融资讯等领域,集聚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 建设数字人民币应用中心: 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建设数字人民币创新与运营中心等功能性平台,便利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
| 重点领域 | 说明 |
|---|---|
| 国家重大战略 | 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 科创金融 | 推进上海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能级提升。 |
| 股权投资 | 支持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完善投资退出绩效奖补机制,支持企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等落地运营,促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 |
| 产业并购 | 支持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推动开展产业并购投资,鼓励产业并购基金推动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提高产业整合效率。 |
| 绿色金融 | 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支持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丰富产品和服务体系,开展团体标准等标准建设,参与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制定。 |
| 普惠金融 | 推动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推动各区及相关产业园区建立融资服务中心,鼓励金融机构丰富贷款品种,提升首贷户比重,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
| 供应链金融 | 鼓励金融机构与链主企业合作,推进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开发差异化的融资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扩大供应链票据应用。 |
| 支付服务 |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推进境内外支付机构合作,推动境外支付工具在本市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各类支付方式的便利性和包容性。 |
| 养老金融 | 健全养老金融体系,优化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协同发展,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提高老年人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适当性与安全性。 |
| 金融科技 | 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产业集聚高地,在数字银行、保险科技、支付科技、证券资管、智能投顾、金融资讯等领域,集聚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
| 数字人民币 | 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建设数字人民币创新与运营中心等功能性平台,便利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 |
H2: 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
《条例》强调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筑牢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主要措施包括:
- 加强监管合作: 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在沪机构的监管合作、风险研判及处置协同、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通报会商等,实现金融风险早期识别、预警、暴露和处置。
- 强化风险监测: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处置和风险处置评估,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探索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一体化监管路径。
- 完善应急工作体系: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监测评估境内外经济金融风险,动态完善应对预案,预防、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 强化协同联动: 与司法、监察等机关以及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及处置等方面强化协同联动。
-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发挥信用信息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
-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在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的重点方向
| 重点方向 | 说明 |
|---|---|
| 加强监管合作 | 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在沪机构的监管合作、风险研判及处置协同、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通报会商等,实现金融风险早期识别、预警、暴露和处置。 |
| 强化风险监测 |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处置和风险处置评估,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探索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一体化监管路径。 |
| 完善应急工作体系 |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监测评估境内外经济金融风险,动态完善应对预案,预防、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
| 强化协同联动 | 与司法、监察等机关以及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及处置等方面强化协同联动。 |
|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发挥信用信息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 |
|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 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在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
H2: 金融人才环境建设
《条例》强调金融人才环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金融人才集聚高地。主要措施包括:
- 制定人才发展规划: 制定金融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人才培养集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
- 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高等院校深化金融相关学科建设,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加快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
- 引进高层次人才: 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单位从境内外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在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外籍人士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健全金融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培育金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
- 建立人才奖励办法: 制定金融人才奖励办法,对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贡献的各类金融人才给予奖励。
金融人才环境建设的重点方向
| 重点方向 | 说明 |
|---|---|
| 制定人才发展规划 | 制定金融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人才培养集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 |
| 加强人才培养 | 支持高等院校深化金融相关学科建设,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加快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 |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单位从境内外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在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外籍人士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
|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 健全金融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培育金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 |
| 建立人才奖励办法 | 制定金融人才奖励办法,对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贡献的各类金融人才给予奖励。 |
H2: 金融营商环境建设
《条例》强调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为金融机构和人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主要措施包括:
-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推动长三角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依规查询应用,为长三角地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 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建立投诉、调解、公证、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非诉解决与执行机制,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数字化建设,提高金融纠纷化解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仲裁、调解、公证等方式解决纠纷,探索使用公证机构等出具的文书材料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非执行程序文书作为呆坏账核销依据。
- 支持金融信息服务发展: 支持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培育和引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能力,打造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链,建设国际金融资讯中心。
- 推进智库建设: 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相关领域智库建设,支持智库加强前沿研究,提高智库决策咨询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 培育专业服务机构: 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和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法律、会计、审计、评级服务、投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在本市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
- 支持行业自律发展: 支持金融领域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自律机制,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参与金融标准和行业治理规则的研究和制定。
金融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方向
| 重点方向 | 说明 |
|---|---|
|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全面归集共享,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推动长三角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依规查询应用,为长三角地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
| 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 建立投诉、调解、公证、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非诉解决与执行机制,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数字化建设,提高金融纠纷化解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仲裁、调解、公证等方式解决纠纷,探索使用公证机构等出具的文书材料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非执行程序文书作为呆坏账核销依据。 |
| 支持金融信息服务发展 | 支持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培育和引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能力,打造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链,建设国际金融资讯中心。 |
| 推进智库建设 | 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相关领域智库建设,支持智库加强前沿研究,提高智库决策咨询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
| 培育专业服务机构 | 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和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法律、会计、审计、评级服务、投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在本市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 |
| 支持行业自律发展 | 支持金融领域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自律机制,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参与金融标准和行业治理规则的研究和制定。 |
H2: 常见问题解答
Q: 《条例》颁布的背景是什么?
A: 上海作为中国重要的金融中心,近年来在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进一步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动上海金融发展迈上新台阶,《条例》应运而生。
Q: 《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 《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涵盖了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金融人才环境建设、金融营商环境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Q: 《条例》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什么意义?
A: 《条例》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上海金融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它将有力促进上海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的完善,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Q: 《条例》的颁布会对上海的经济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A: 《条例》的颁布将进一步提升上海的金融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和金融机构,为上海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促进上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Q: 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如何发展?
A: 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完善金融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
H2: 结论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的颁布是上海金融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它将引领上海金融迈向更高水平,助力上海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